受理事项:在校本科生在考试前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申请缓考
受理时间:工作日08:00-11:30,13:30-17:00
依据制度:《大连海事大学航海类专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下载链接)
《大连海事大学非航海类专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下载链接)
1、本人到学院(系)教务办公室领取《缓考申请表》一式三份(或自行下载打印);
2、学生持《缓考申请表》、医院出具的诊断书等可说明缓考原因的书面证明材料到本学院(系),由主管教学院长(主任)审核;
3、学生持上述材料到教务处考试中心审批。经批准后,将《缓考申请表》一份留存教务处考试中心、一份报至学院教务秘书、一份报至任课教师。
1、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时,必须在考试前办理缓考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