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党(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切实推动学院基层党(团)建工作创新,进一步加强学院党(团)支部建设,激发党(团)组织、党员、共青团员在学院党(团)建工作中的活力,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开展交通运输工程学院2023年“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党(团)建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工作说明
1.党(团)建研究课题立项申报者必须是我院各党支部/团支部委员和社团负责人。团队项目负责人为1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允许跨支部组建团队申报。
2.课题研究应符合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立足实际,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研究成果要有实用价值。
3.获得立项的研究课题应有针对性地开展实践活动,为理论成果提供支撑材料。
4.本年度党(团)建研究课题立项工作项目周期:2023年4月-2023年11月。
5.获得立项的学生课题组须邀请我院1名教工担任指导教师。
6.本年度拟立项党建课题6项、团建课题6项。
二、实施步骤
1.项目申报(4月26日前):
(1)申报者可在参考选题(附件1)中择题申报,也可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自主选题。
(2)确定题目后,申报者要填写《党(团)建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和《立项汇总表》(见附件2、附件3)。
(3)申报者须于2023年4月26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wangtian39@dlmu.edu.cn,《党(团)建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交至学院党务办公室王添处。
2.项目审查(5月10日前):
学院党委组织专家对申报的课题进行评审工作,并于5月10日前公示课题立项结果。
3.中期检查(9月中旬):
9月中旬学院党(团)委对党(团)建立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各课题组上交《中期进展报告书》。
4.验收与表彰(11月份):
11月份进行项目验收,并对优秀项目进行经费资助及表彰。
三、项目成果
1.项目研究成果可以是论文、调查报告、自制视频、图文结合的实践活动支撑材料或其他作品。
2.学院党(团)委将对课题成果进行重复率检查,重复率超过30%的将取消验收资格。
四、经费支持
对于验收合格准予结项的课题,学院党委将根据结项成果等级提供相应的经费支持。请各立项课题组留存相关票据。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注重指导。各党(团)支部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党(团)建创新项目的实施,加强对立项党(团)支部工作检查指导,确保实现立项目标。
2.精心组织,力求实效。立项党(团)支部负责人须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发动全体成员积极参与,按时完成各个阶段的任务,确保项目实施的质量和效果。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党委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团委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