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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党委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

时间:2024-06-18 作者: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扎实有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带头学、深入学的示范带动作用,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党委于5月27日至6月14日期间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学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逐章逐条、逐字逐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深入研讨,讲学习体会、讲认识感悟、讲工作打算。

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谷艳辉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领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章、第二章内容,并结合《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真正成为日常自觉》讲学习体会。他表示,做到自律,最紧要的是守住内心。他强调,心存敬畏,敬畏的是人民、是权利、是党规法纪,要做到慎独慎微、慎始慎终。

学院院长计明军领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章、第四章内容。他表示,党外干部也是党的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严守党规党纪。他强调,学院师生党员、干部要将《条例》作为“案头书”和“枕边书”,原原本本阅读《条例》、认认真真学习《条例》,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

学院副院长李晓飞领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章、第六章内容。他表示,纪律是党的生命线,也是每一名党员、干部要坚守的底线,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作为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的纪律规矩并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学院副院长王沛领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章、第八章内容。他表示,只有认真学纪、知纪、明纪,才能更好地守纪,只有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才能使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学院副院长郑建风领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章、第十章内容。他表示,党员、干部通过党纪学习教育,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一方面可以自觉遵守,另一方面也可以防患于未然,坚守“底线”,不越“红线”,以实际行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纪委书记慕涛领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一章及附则内容。他表示,作为一名学校纪检干部,要在自身认真学习领会贯彻《条例》的同时,在笃行上精准发力,扎实履行学院纪委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读书班期间,学院党委组织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及师生党员代表赴大连市“家廉国兴”廉洁文化教育基地开展了党纪学习教育主题党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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